2020-04-20
開具病假醫囑是醫師的責任與義務,如病情需要,患病休假、就診后獲取病假證明是患者的基本權利。2、開假條的時間規定:急性病不超過三天,慢性病兩周至一個月。3、3天以內的病假證明由掛號窗口加蓋診斷專用章方可生效。4、3天以上的病假證明由門診一站式服務中心負責審查、備案、...